贵州民族大学关于征集校史资料的公告
全体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、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:
为了全面、真实、生动地记录学校自1951年建校以来的发展历程,展示办学成就,进一步丰富校史典藏,确保校史资料的系统性、完整性和准确性,现特向全校师生、离退休老同志、历届校友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。
一、征集范围
学校1951年建校至今,在各个历史阶段形成的,具有保存、研究、展览价值的各类史料,包括但不限于:
1.文献资料类:各个时期的教材、教案、教学大纲、试卷、学生作业、毕业纪念册、校刊校报、日记、信札、笔记、讲话稿等。
2.影像照片类:各个时期的校园建筑、校园风光、师生合影、毕业照、重要活动(开学/毕业典礼、校庆、运动会、文艺汇演)的照片、视频、录音带、录像带等。
3.实物用品类:各个时期使用过的校徽、徽章、工作证、学生证、借书证、毕业证书、录取通知书;带有老校名印记的办公用品、教具、仪器设备;师生获得的重要奖状、奖杯、奖牌;具有时代特征的校服、生活用品等。
4.成果荣誉类:师生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、著作(含专著、译著);在科研、教学方面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;校友的杰出事迹、聘书、任命书等。
5.口述历史类:关于学校重大事件、重要人物的口述回忆录、采访记录等。
6.其他类: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,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面貌的实物或资料。
二、征集方式
1.无偿捐赠:捐赠人将资料无偿捐赠给学校。学校将向捐赠人颁发《捐赠证书》,捐赠物品在校史馆陈列时注明捐赠者信息,以志铭谢。
2.代管复制:对特别珍贵的资料,本人欲自己保存原件的,学校可代为保管;或经双方协商,由学校对原件进行复制(复印、翻拍)后,归还原件。
3.拜访征集:如捐赠人事务繁忙或年事已高,可通过电话联系,学校将安排专人登门拜访接收。4.文字或口述提供: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状况撰写的文章,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。对年事较高或书写不便的老同志,可联系工作人员前往记录整理。
三、征集要求
1.真实性:提供的史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、可靠。
2.完整性:提供的文字材料、照片、实物等,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人物姓名及身份等信息。
3.合法性:所提供的史料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,如涉及抄袭、借用等侵权行为,由提供者承担一切后果。
四、征集时间
1.集中征集期: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。
2.长期征集:集中征集期结束后,捐赠者仍可通过电话、邮件等方式联系,学校将长期接受校史资料的捐赠。
五、联系方式
1.联系部门:党委宣传部、校友办公室、档案馆
2.联 系 人:潘老师、钱老师、罗老师
3.联系电话:185******8026、18096153010、189******8223
4.电子邮箱:383051602@qq.com
5.通讯地址: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档案馆(北区图书馆8楼)
6.现场捐赠: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档案馆(北区图书馆8楼)
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校史资料征集工作,提供各种征集线索,共同为学校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建设贡献力量!
党委宣传部 校友工作办公室 档案馆
2026年3月9日
一审一校: 李枝祥
二审二校: 何 洁
三审三校: 胡 斌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