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场地(1002室、2001室)申请表
申请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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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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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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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名称及参加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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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性质 |
□校级活动 □学院活动 □学生组织活动 □学术讲座 □会议会务 □文娱活动 □公益活动 □其它 |
申请场地 |
□1002学生活动室 □2001学生学业辅导讲堂 |
场地使用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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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时间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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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所需器材 |
□调音 □灯光 □投影仪 □电脑 □无线话筒(数量) □话筒架(数量) □其他 |
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(章) |
签字(盖章): 年 月 日 |
学工部意见 |
学工助理团队负责人签字: 学工部(盖章): 年 月 日 |
活动结束后场地验收人员 |
签字: 年 月 日 |
注:1.使用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,不得用以开展有损学校或有碍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;2.使用场地应服从管理,注意防火防盗、安全, 不在舞台以外的任何地方粘贴和布置装饰物,不擅自使用、挪动、更改、撤换中心设备设施,使用完毕,清除装饰物、垃圾,并归位相关设备设施;3.校级活动申请由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,学院活动申请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批签字,学生组织活动由相关学生组织负责人审批签字;4.本表一式二份(复印有效),学工部(原件)、申请部门各留一份。 |
一、1002、2001申请表
1.填写表格【申请部门(是社团名称)、负责人(指导老师)、联系电话、活动内容和性质、申请场地、使用日期和时间、所需器材】
2.吴丹老师审批签字,胡斌书记审批签字,史渊老师盖章(申请部门负责人处)
3.到学生活动中心学工部2号窗口审批签字盖章(学工部意见处)